2011年9月29日 星期四

藏傳佛教在台發展的現況與省思 (鄭志明)

「藏傳佛教」,或稱「西藏佛教」,亦有「喇嘛教」、「西藏密宗」等稱呼,是指佛教傳入西藏後發展而成的特殊宗教形態。在佛教傳入之前,藏族有從遠古社會流傳下來的原始宗教,以及大約在西元前傳入藏區的本教,或稱本波教、苯教、黑教等,雙方相互繼承與融合,延續著神靈崇拜與祭祀活動,保留了各種人神交感的巫術儀式,來為民眾誦經招福、占卜休咎與法術治療(註1)。佛教正式傳入西藏地區是西元七世紀松贊干布王執政的吐藩王朝時期,與本教之間有些磨擦與衝突,在二百多年間發生過數次論辯與排佛事件,到了十一世紀以後佛教才再度的傳播與興旺,進而迅猛發展,也與本教有著相互融合的趨勢,彼此不僅有對抗的關係,也存在互補的關係,顯示出佛教與本教有著內在調適的機能(註2)。
西藏佛教由於各地僧人投師之異,學經之別,接受的傳承不同,各自的心得與見解不一致,對外傳授時內容與方式上的差異,導致大小教派的林立,逐漸形成各自的信仰圈與勢力範圍(註3)。,大的教派有寧瑪、噶丹、薩迦、噶舉等派,小的教派有希律、覺域、覺囊等派,後來宗喀巴的格魯派取代了噶丹派,仍維持四大派的格局(註4)。西藏能普遍接觸印度等地的高僧,其譯經活動相當發達,大小乘主要經論已有翻譯,主要以大乘為主兼容顯密各派,特重密宗,在經典、修行次第、儀軌等方面自成龐大的宗教體系。西藏佛教主要繼承了印度佛教最終階段的教義體系,即繼承八世紀後半期至十三世紀初期的印度佛教(註5),其宗教形態不同於流傳於中國的北傳佛教,在派別競興下教勢非常活耀,傳播到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內蒙等地。
當代藏傳佛教再度興起,傳播到世界各地,有著成為全球化宗教的發展趨勢,也是台灣地區新興流行的教派,蔚成出熱絡蓬勃的發展風潮。釋如石將藏傳佛教在台的宣教傳播分成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501982年的「前弘期」,除了格魯、薩迦等派少數隨著國民政府來台的藏僧外,大多以居家的華人為主,密法傳授的較小,集中於北部地區。第二階段是1982年以後,大量的西藏僧侶前來傳教,傳法規模愈來愈大,迅速傳播全省,形成百家爭鳴的弘法興盛景觀(註6)。藏傳佛教有其特殊的教義、修行次第與宣教道場,不同於台灣本土原有佛教生態的文化環境,卻能吸引信眾,開拓出新的發展氣象,是有其獨特的魅力,能對應時代的需求乘勢而起,其興起的文化特質,及其如何面對的社會挑戰,都是值得專門研討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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